SDG16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DGs 目標16|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,確保司法平等,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

 

本校近期活動

(新增中…)

 

16.1 大幅減少各地各種形式的暴力,以及暴力相關事件的死亡率。

16.2 終結對兒童進行虐待、剝削、販賣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。

16.3 促進國家和國際層級的法治,確保人人都有平等獲得司法的途徑。

16.4 2030年,大幅減少非法的資金與武器流動,加強被盜資產的歸還和回復,並打擊一切形式的組織犯罪。

16.5 大幅減少各種形式的貪污賄賂。

16.6 在各層級建立有效率、負責且透明的制度。

16.7 確保各級的決策皆能回應民意、兼容各方,且具備參與性和代表性。

16.8 擴大及強化開發中國家參與全球治理機構。

16.9 2030年前,為所有人提供合法身分,包括出生登記。

16.10 依據國家立法與國際協議,確保民眾可取得各項資訊,保障基本自由。

16.a 強化國家機制,包括透過國際合作方式,建立各階層預防暴力和打擊恐怖主義與犯罪的能力,尤其是在開發中國家。

(資料來源:天下雜誌)